大病、车祸、火灾等不幸,都有可能降临到每一个普通家庭……健全重大疾病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本报记者 姜培军 冯 锴 邵建国
吴俊平夫妇通过手机看望自己的孩子
现状:大病不幸,威胁着一个个普通家庭
去年8月3日,8岁半的刘佀然在三姨家居住时,家中发生煤气罐爆炸,致使全身皮肤重度烧伤,后转至北京304医院紧急救治,医疗费需要数百万元。刘佀然的父亲是菏泽交通集团的一位普通职工,而母亲又下岗,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普通家庭实在无力承担!
1月9日,东明县小井镇东紫荆村村民吴俊平产下四女一男五胞胎,其中一名女婴不幸夭折。由于四名婴儿身体虚弱,1月14日转至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治疗,每天的治疗费用多达万元。据医生介绍,四名婴儿需住院治疗两个月,总治疗费用预计需要50余万元,对于这个收入不高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幸运的是,这两个家庭在社会和好心人的救助下,正在逐步好转。但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人患有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最终因无钱治疗而离开人世。
建议一:“一事一议”,对重特大疾病增加补助标准
市人大代表侯宪会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起到主导作用,尽快出台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他建议,对于重特大疾病患者,相关部门应反应迅速,灵活处理,实行“一事一议”,真正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比如可以大幅度提高救助标准。
他还说,在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民间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可以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向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家庭奉献爱心。
建议二:建立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救助基金相结合的保障体系
市人大代表郝敬忠建议,建立“政府牵头、专设机构、社会参与”的重大疾病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他建议,由市财政部门拨专款建立救助基金,由卫生部门公示哪些疾病属于 “重特大疾病”,符合条件的患者,都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拓宽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渠道;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而需救助的相关保障制度,建立满足多种需求的重大疾病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因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各方在救助保障中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晰支付方式,完善基金的管理制度,简化资金结算程序,使重大疾病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他还建议,建立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重大疾病社会救助的全覆盖,让每一位重大疾病患者的生存、生活问题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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