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站生意起冲突,男子邀朋友纵火焚车泄愤
近日,东明县公安局民警缜密侦查,迅速行动,成功侦破一起故意损坏公民财物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因在粮食收购中与受害人发生摩擦,便将受害人私家车砸损并焚烧,造成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约十万元。2014年12月27日,东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联合小井派出所民警分别押解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指认。
凌晨时分,私家车辆被放火
2014年12月9日0时27分,东明县小井镇一家粮食收购站内,经营者陈某夫妻突然被一阵狂躁不止的犬吠声惊醒,紧接着就听院内“砰”地一声巨响,陈某的妻子邓某没来得及提鞋就冲出屋外,只见院内停放的车辆火光冲天,映着两个一闪而过的人影。邓某一边追赶二人一边对丈夫大喊:“快起来,快起来,咱的车着火了!”随后冲出屋外的陈某跑向着火的车辆,发现车辆前方已被火焰包围。心疼不已的陈某连忙寻找水源,与追赶无果的妻子一起将大火扑灭。又伤心又惊惧的二人随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正在辖区内带队巡逻的东明县公安局小井派出所所长王洪涛立即带领民警赶赴事发的粮食收购站,看到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的轿车,闻到空气内弥漫着汽油味。王洪涛一面安抚陈某夫妻一面迅速向刑警大队请求协助,由于已是深夜,不具备现场勘查条件,便带领民警一起对现场进行仔细保护。东明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在接到警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同派出所民警会合,直到清晨天一亮,便立即展开细致的现场勘查。经勘查,粮食收购点位于南北方向的东兰公路旁,系敞开式无封闭院落,车辆头部朝西停靠在院内,被烧毁的汽车内部有较为明显的汽油味,汽车左侧驾驶室车窗被砸碎,车身外至东兰公路间的地面隐约可见疑似汽油“水渍”,民警初步推断该案系以汽油或柴油类助燃剂人为纵火焚烧车辆,随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兵分两路,三名嫌犯被抓获
东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与小井派出所民警在经过反复的案件分析后,兵分两路:一路以粮食收购站为中心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另一路沿案发东兰公路调取沿途至东明县城约3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监控录像,通过反复观看,成功找到作案人逃窜车辆,锁定四名嫌疑人。经查,与受害人陈某收粮点相邻不足1公里的另一收粮点,其经营者赵某曾因粮食收购问题与陈某有过摩擦,并曾在与朋友喝酒时扬言教训陈某,这个赵某正是第二路侦查民警锁定的四名嫌犯中的其中一人。
2014年12月24日晚,刑警大队和小井派出所民警分别赶赴菏泽城区和东明县城,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彭某、何某。经突审,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用木棒砸坏并点燃陈某轿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仍在全力追逃中。
2014年12月27日,东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联合小井派出所民警分别押解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指认。其间,民警利用此案向围观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宣传,引导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崔建伟 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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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