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11岁女孩为救溺水同伴身亡当地准备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教育主管部门:精神可嘉,但行为不提倡
□记者 冯 锴 见习记者 周长天
东明县焦园乡吕寨村11岁女孩赵晓静和3名同伴近日在河边玩耍,同伴不慎坠河,赵晓静随即跳河营救。可结果是,她和同伴双双殒命,两个家庭也陷入无尽的悲痛中。
未成年人遇险后应该如何处置?这起悲剧之后,带给人们的是沉重的思索。
为救同伴,11岁女孩殒命
“可惜了,多好的姑娘呀……”8月13日,东明县焦园乡吕寨村党支部书记赵景兵对牡丹晚报记者讲起7月28日的悲剧,发出深深的叹息。
当日18时30分许,11岁的赵晓静和3名同伴玩耍过后,在村头的引黄干渠边洗脚上的泥土,完全没有意识到湍急的河水中暗藏的危险。忽然,伴随着两声尖叫,两名女孩滑入河中。很快,一名女孩抓住岸边的杂草爬了出来。而在岸上的赵晓静和另一名女孩为了营救同伴跳进河里,其中一名女孩没有抓到坠河的同伴,经过奋力划水也抓到了岸边的杂草,慢慢爬了出来,但赵晓静却和坠河同伴一样不见了踪影。
刚刚脱险的两名女孩赶紧跑到村里求救,30多名村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赵晓静和另一名坠河女孩打捞出来,但两人已经没了气息。
为救人女孩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6年前,赵晓静的哥哥在天津打工,准备返家时突然失踪,一直杳无音讯。年幼的赵晓静从小十分懂事,成了一家人惟一的希望。赵晓静的离世再次让这个家庭陷入了悲痛。
赵景兵介绍,赵晓静舍己救人的精神很让人感动,村里正组织材料上报乡政府为她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焦园乡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已经了解到赵晓静的事,将尽最大努力协助申报。
东明县政法委综治办主任申国兴表示,将会同东明县见义勇为协会派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果赵晓静的行为符合《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规定,将对其进行认定。
未成年人涉险救人,不提倡
赵晓静舍己救人的行为固然令人起敬,但悲剧的结果却带给人们沉重的思索。
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科科长杨明介绍,未成年人万一发现有人溺水,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因为未成年人体力不足,很有可能不但无法成功救人,反而把自己陷入危险之中。遇到这种情况,未成年人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可先往水里扔一些漂浮物,并大声呼救,就近寻找成年人来施救。
“我们不提倡在发现危险时,未成年人冒然去处理。”杨明说,在发现危险后,未成年人应该保持冷静,首先应确保自身安全,再寻找阅历、救援常识更加丰富的成年人来处理,或许能争取到更好的处理结果。
“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要量力而行,以防止不必要的牺牲。不鼓励以生命为代价去见义勇为的观点,是对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正确引导。”菏泽市一教育专家认为,“教会孩子们如何明辨是非,如何正确解决问题,如何用智慧去应对不可预测的事态发展,从盲目勇为到善于勇为,应该是教育工作者需要关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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