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拿主意、有收益、真满意东明县栽上“合同树”留下林荫道
本报讯(记者 常慕城)3月27日上午,东明县三春集镇祥符营村村民张焕礼,来到位于106国道旁的1.4亩责任田里,提着水桶开始给新栽植的20棵树苗浇水。“俺这里靠近沟渠,灌溉很方便,小树苗长势也很好。等镇里验收后,还能领到种树补贴,这可是签了合同的树苗。”张焕礼一边浇水,一边告诉记者。
张焕礼说的“合同树”,是三春集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户分别签订植树造林护管合同。“年年栽树不见树,关键是近年来杨树木材价格偏低,而种粮比较效益较高,导致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不高。”三春集镇党委书记李东燕告诉记者。为此,该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分别召开106国道沿线村组负责人座谈会、群众大会,对栽植品种、栽植方法进行充分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经97%的农户同意,确定采取桐粮兼作模式。“既然选择了种树,我们就得让它活下来、长成材。泡桐与农作物根系基本能错开,不争水、肥,且能挡风护田,有利于农作物丰产丰收。”李东燕介绍。
该镇拿出8万元资金用于实施“绿色通道”工程,无偿为群众提供桐树苗,统一组织专业人员,统一栽植、涂白、验收,鼓励农户亲自参与栽培,把好质量关。“合同树”一签三年,镇政府给予群众一定的栽植补贴作为奖励,每年每亩50元,每年的7月1日验收合格后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东明县林业局局长王伯昌告诉记者,绿色通道建设是今年春季植树造林的主攻方向和建设重点,东明县承担了48公里的建设任务,均采取了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户分别签订植树造林护管合同的做法,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利益引导,让参与绿色通道建设的群众不吃亏、有收益,确保树苗栽得上、活得了、留得住。春季植树造林开展以来,群众积极参与其中,陆圈镇5个行政村的群众主动要求扩大面积,发展3000亩桐粮兼作农田片林。
记者感言
让群众得利才能“两头热”、双收益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既有可观的经济收益,又有巨大的生态效益。年年植树不见树,关键是经济效益低,群众不积极,“剃头挑子一头热”。有的县区、乡镇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不顾群众反对,将植树变成“植数”,成活率低,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东明县的做法证明,只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有收益,才能确保树苗栽得上、活得了、留得住。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我们更应该让民意成为各级政府的行动指南,把群众答不答应、高不高兴,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好政府得绿与群众受益、政策扶持与利益引导、集中栽植与日常管护的关系,变“要我栽”为“我要栽”,让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让人们可以“望得见林海、闻得到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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