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新农合8年报销39亿元 受益9004万人次
本报讯 (记者 时苏建)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4年在东明县开展省级试点,目前全市所有县区全部纳入省级试点,建立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市新农合累计筹集资金466351万元,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394846万元,受益达9004万人次,其中报销补偿万元以上的23208人次。
今年,菏泽市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提高筹资标准,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完善普通门诊补偿措施,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报销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其中普通门诊补偿人均年封顶线120元;开展慢性病门诊补偿,在乡级或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补偿,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纳入补偿范围的慢性病病种不低于全市确定的12种;扩大重大疾病补偿病种和补偿比例,2012年,重大疾病保障病种不低于省市确定的13种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省里的精神要求,逐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病种,且补偿水平不低于80%;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封顶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5%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5倍以上,全市统一规定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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