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社会保障网络 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东明县全力帮助弱势群体
东明讯 (通讯员 张飞 李红民)在东明县敬老院,69岁的张兰芝老人脸上笑开了花,她不住地向笔者夸耀着自己的“安乐窝”:“谁想到咱一个孤老婆子,还能住上这样好的楼房,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啊!”这是东明县打造社会保障网络,扶助弱势群体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东明县在倾力发展地方经济,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积极深入做好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了社会发展成果,营造了“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为尽快让贫困家庭走出困境,东明县采取政府“救”与社会“助”相结合,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双保”工作,构筑了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该县今年初对全县农村特困户又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调查摸底,为23289个困难群众建立了详实的农村低保档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去年12月底已按人均每月60元保障标准,全部发放到户。另一方面,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东明县专门建立了县级低保预算刚性约束机制,确保低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实行分类施保,适当提高了三无人员、孤老、重病重残家庭的救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该出则出。截至目前,该县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5600人,人均每月差额补助120元。
为让全县的孤寡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东明县对全县3240名五保对象采取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救助,其中13处敬老院集中供养2276人,对敬老院院民,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供养标准供养。此外,对分散供养的964个五保对象,已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另外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采取了自耕自养(代耕代养)与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在落实自耕自养或代耕代养的前提下,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使他们的吃、穿、住、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为尽快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东明县进一步完善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机制,让尽可能多的群众享受党的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2009年,全县参合农民63.62万人,参合率98.44%,基本上实现了农村人口全覆盖的目标;全年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6600.48万元,受益参合农民149万人次;参合农民住院报销1万元以上的354人,2万元以上的73人,3万元以上24的人,5万元封顶的2人。同时,东明县民政部门广泛开展了大病医疗救助,积极向重病患者伸出援助之手。今年县财政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56万元,救助城乡特困大病患者270人,有效地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呈现出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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