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平安和谐乐章 ——东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纪实
2009年,东明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县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6%以上。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2009年,东明县财政拿出118万元作为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各乡镇也都拿出不少于5万元的专项经费,仅县乡拨付村级打更巡逻经费一项就达168万元,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制,县委书记刘鲁亲自任平安东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县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办事机构,乡镇党政一把手兼任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分管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配备了副科级专职综治办副主任。
他们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乡镇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签订了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承诺责任书。坚持半年、年终检查考核和日常检查督导相结合,加大“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力度,对11个发生重大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单位、行政村进行了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人防技防相结合做好城乡治安防控
启动“视频监控系统”工程。2009年9月30日,平安东明“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启动,平安东明“视频监控系统”是以联通公司网络为传输平台,在全县城区主要出入口、交通要道路口和重要部门(部位),各乡镇(开发区)主要交通路口和治安关键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在县公安局建立监控中心,各派出所建立分控中心,探头与主控中心、分控中心之间通过联通公司通讯光缆相连接。截至目前,全县合计共安装探头300个,工程总投资450余万元。
健全城区巡控网络。继续推行 “人防”工程,在城区6个社区分别组建了10人以上的治安巡逻队,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部位的治安巡逻;加强内部单位的治安防范,强化人、物、技三防建设。大力实施“警灯闪烁”工程,选拔60名协警组建巡逻防暴特警队,把巡警最大限度地撒放到街面和集中住宅小区,确保了24小时巡逻到位。
健全农村防控网络。坚持警力下沉,大力加强社区警务和驻村警务室建设,继续推行“一村一警”,切实把警务工作推到群众家门口,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大力加强农村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将村巡逻队员纳入驻地派出所管理轨道,全县98%行政村都建立了治安巡逻队和看家护院队。在全县每个行政村组建 “平安互助网”,为农民提供了求助平台。
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东明县积极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每人每月至少公开接访一次,工作日内确保有两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带班公开接访。为确保接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里对接访案件办理流程作出具体要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今年以来,县级领导公开接访422起1043人次。妥善化解了县粮食批发市场一案,该案涉及人员多、难度大,经过多方协调,最终成功化解,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同时,开通县长热线电话,保证让县长能及时听到老百姓的心声,帮助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009年,全县共受理县长热线电话4700件,当即解答4604件,立案查办96件。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联动联调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规范完善了各项调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纠纷多发季节,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责任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
如今的东明,居住者安心,往来者顺心,投资者放心。“平安东明”已成为东明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响亮品牌。
记者臧宾武占民通讯员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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