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菏泽“终生禁驾名单”又添五人3人因饮酒驾驶惹祸,2人涉肇事逃逸,均已被判刑

牡丹晚报 2016-09-30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冯 锴)昨日,菏泽交警部门再次公布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涉及5人,其中3人因酒惹祸,2人涉交通肇事逃逸,均已被判刑。

糊涂老司机,醉驾致朋友死亡

单县的朱启明是一名有着9年驾龄的老司机。

2015年10月11日晚,朱启明和朋友一起聚会,喝了不少酒。酒席散后,他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载朋友时某回家。沿单县单张路行至时楼镇张集行政村附近时,躲避对面来车,却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电线杆,两人从摩托车上飞出受伤。事故发生后,朱启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最终时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朱启明自首。经交警部门检测,朱启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朱启明被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市交警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任性新司机,酒驾肇事永离方向盘

23岁的刘国峰刚取得驾驶证两年,却不得不永远告别方向盘。2015年12月16日0时29分,刘国峰酒后驾驶私家车上路,由于酒精刺激,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车速。当行至市句阳路时,刹车不及撞向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当场死亡。经检测,刘国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4mg/100ml,属饮酒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刘国峰被市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市交通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此外,梁更周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纯国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尊波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他们分别被交警部门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