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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五项措施维护农民工权益

菏泽日报 2011-12-27 10:4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刘洋)单县法院在办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实现。

“快立”。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对农民工当事人起诉追索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符合条件的在十五分钟内完成立案及材料转办手续。“快审”。进一步加快审判节奏。对于涉及外出农民工诉讼的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尽量缩短审理周期,在双方当事人都能到庭的情形下,迅速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先行调解,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天制作调解书。“快执”。派出专人负责、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从司法救助基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自觉接受监督。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及时发现并反馈在案件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减少或杜绝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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