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提供担保通知书

四川法制报 2020-08-25 00:38 大字

成武社担通字〔2020〕第1号成都市驼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你单位应缴未缴2011年11月至2017年3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51560.0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6900.00元,工伤保险费987.20元,失业保险费4304.00元,生育保险费1488.00元,以上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75239.20元。经我局责令限期缴纳,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六十三条第二款、《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通知你单位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抵押、质押方式向我局提供担保。逾期未提供担保且不履行缴纳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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