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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为人助”圄囹陷明聪作自 抓被反

齐鲁晚报 2017-03-04 15:50 大字
本报成武3月1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邵明水) 单县一男子到成武某歌城送酒水时,歌城大堂经理帮忙卸货,将随身携带内有2900元现金与财物的挎包放于茶几上,却被该男子发现并偷走。事后,大堂经理向其索要,男子却称包系拾的,退还手包是“助人为乐”,却将2900元现金占为己有。目前,该男子已被成武警方抓获。

现年51岁的谢某是山东单县人,在成武县城做物流生意。2017年1月19日上午,谢某到成武县某歌城去送酒水时,歌城大堂经理杨某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帮助谢某卸货,因挎在腰间的挎包卸货不方便,杨某便将挎包拿下来放在了歌城大厅的茶几上,继续帮谢某卸货搬货。

谢某在卸货时看到茶几上的挎包,并拿起挎包拉开拉链看了看,见里面有大量的现金,便心起歹意,瞅见四下无人,就迅速将挎包藏在怀里。卸完酒水后,谢某匆忙离开。回到家里,谢某一查,挎包里面有14700元现金和其他财物。谢某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发了大财,暗自窃喜。

杨某发现挎包不见后,就调取歌城大厅内的监控查看,发现挎包被谢某拿走,就找谢某索要。谢某自称是拾到的包,退还手包是“助人为乐”。为此还钱时还不心甘情愿,故意隐瞒钱款数量,留下2900元现金自己享用。杨某在清点完现金并认真对账后发现少了2900元现金,谢某又拒不承认,杨某遂报警。

成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充分调查和查阅监控的基础上,确认谢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2017年2月24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将谢某抓获,谢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成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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