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猫头鹰获救

菏泽日报 2020-10-23 09:39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臧怀生 苏秀芹)10月19日下午,曹县公安局青菏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慕斯特工艺品厂后空地上发现一只不会飞的猫头鹰,请民警前来帮助。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宋警官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据专业人员介绍,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到达现场后,宋警官对这只猫头鹰体征情况进行详查,发现这只猫头鹰没有明显外伤。于是,宋警官试图立即放飞这只猫头鹰,但发现这只猫头鹰仅仅飞了几米远后又落在地上。宋警官决定先将其放进纸箱带回派出所。为尽快将这只猫头鹰放回大自然,他马上与县森林公安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并将这只患病的猫头鹰移交给专业人员处理,期待这只猫头鹰在专业人员的关照下早日痊愈重返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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