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千余人次

菏泽日报 2020-09-14 07:47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国庆 记者 臧 宾)曹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1067人次。

曹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灵活运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警示提醒,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扯扯袖子、善意督促,开展谈话提醒500余人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据统计,1-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956人次党纪政务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占“四种形态”处置总数的89.6%。

在运用好第一、二、三种形态的同时,曹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惩腐打伞”等重点工作,坚持利剑高悬,坚定不移惩治腐败。1-8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724件,结案549件,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1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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