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刻初心报苍生 记曹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波
法官档案
姓名:刘波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4年10月
党派:中共党员
荣誉: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在全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及优秀案例评选中多次获奖,荣获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干警和全市法院法庭信息化庭审活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各一次。
“人生有三宝,谦虚、勤奋加思考;法官有三宝,公平、公正加自好。”1996年秋,22岁的刘波进入曹县人民法院工作,从那时起,他便深深记住这句老法官们的口头禅,并在心中立下一信条——当一名让百姓认可的法官。
吃苦耐劳与时俱进
刘波从业之路从民一庭的书记员开始。那时,为了送达传票,他和另一名同志同骑一辆摩托,每天要在辖区内跑上几十公里,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这还罢了,尤其是寒冬时节的风雪天气,车行驶在结冰的路上格外缓慢,一不留神就会人仰车翻。两人冻得手脚发麻,耳朵发红,脸面刺痛。但送达后,面对的多是冷言和冷脸,往往一口热水也喝不上,就奔赴下一个送达地了。
2014年底,染疾数年的刘波刚做过膀胱颈手术。按照医嘱,他至少要静养一个多月。但积案渐多,许多案子不等人。刘波没几天就继续工作了,那些天,他都是站在审判台上审理案子。特殊的病情,长时间站立受不了,只能中间短暂落座三五分钟。
开朗的刘波从不以为苦,这算什么? 吃苦耐劳寻常事,病痛只当磨砺石。为了适应未来的审判工作,刘波平常购得大量的法律书刊,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闲暇学习充电,自学通过了大学函授, 撰写了一批案例分析文章,其中多篇文章获奖。2017年,刘波入选员额法官。
磨砺方能打硬仗
不遇盘根错节,何以辨利器?但成为利器的前提是,必须多磨砺。
为锻炼刘波的业务能力,老庭长手把手调教外,还特地将一些有难度的案件交付他去办。其中2008年春,成为助理审判员的刘波正式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有点儿“难度”。
一名81岁的老汉,手握一张23年前所打得皱巴巴的欠条来到法庭。大爷姓赵,他申诉的是这张3万余元欠条为1988年某供销社领导所打,立字为据地证明欠其数年来为这里帮忙所干业务的酬劳。但老人却称,此条打了20多年一直没能兑现,如今人事换了一茬茬,眼见着这成了无人兑现的“白条”。他越说越气愤,最后气喘吁吁脸憋得难受,声称如不给其说法,一定要层层上访……刘波安抚老人的情绪后,着手细查了该欠条的来历。他特地跑到该供销社所在镇,找到那时在供销社工作的老同志了解情况。虽然此条只是在一张白纸上所打,且签字及书写方式均不太规范。但鉴于当时的现实情况及当今了解印证,法庭最终采信了老人的说法,并做通了供销社的工作。就这样,一桩20多年的欠款纠纷得以和平化解。
和谐大局凭公心
无倾向,无偏心,只认得一个理字;不附势,不阿强,但凭得一点公心。
2017年夏,刘波接手一颇受关注的民告官事件——董某等13名原告状告某镇政府,起因于黄河故道太行堤一带的土地耕种纠纷。接手后,刘波感到案情较为曲折。1多年前,当地一水厂曾与附近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契约,同意堤上部分土地让其耕种。合同到期后,水厂没再继续收取费用,但群众约定俗成式地继续在当地耕种。后来镇里因规划统一征收用,就衍生出农民们提出的“青苗费”补偿问题。
接到案件后,刘波感觉到事关重大:该案属于涉地涉群案件,属于省高院所规定的四类案件,并且与该类案件相同的纠纷在当地还并非孤例,处理不慎难保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发生,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有更多案件进入诉讼,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他认真阅卷,仔细梳理当事人的争议点。为找到契入点,他奔走两方多位当事人,苦口婆心地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起初,当事人意见分歧大,无法达成协议。他就一一摆事实,讲道理,逐渐地使双方找到利益的平衡点。总之一句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既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作出了民事判决后,仅有4位村民提起了上诉,但经二审法院审理,均予以维持原判。此案的处理,践行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起到了良好示范效应,让当地政府以此为蓝本,顺利地解决了类似的纠纷。
记者 雪晴通讯员 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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