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检察院:匠心打造精品案例

菏泽日报 2020-07-08 09:39 大字

高效质优的精品案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奠基石”。

今年以来,曹县检察院牢固树立“落实快人一步、服务靠前一步、工作更进一步”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求极致、求突破、出亮点、创一流”等工作要求,坚持把精品案例培育作为实现“大院要变强院、领先更要创先”目标要求的引领点和切入点,积极申报和承办省、市院“精品案例培育机制”等创新课题,让精品案例彰显公平正义。

为做到科学精准筛选,曹县检察院成立了全院精品案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专职检委任副组长,并从全院各部室筛选出10余名业务骨干任精品案例培育员。

“从检察业务管理部受理案件之日起,培育员都有权查阅案件,一旦发现有培育价值的案件,将作为‘种子案件’全程跟踪培育。培育员不是案件承办人的,也有权按照精品案例标准指导办案,真正把案例工作融入日常办案,实现了案件办理与案例发掘的动态融合、一体化运行。”曹县检察院精品案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董平战说。

曹县检察院还通过不断完善全程跟踪培育、考核激励等机制,激发培育热情和动力,在全院营造出了适宜精品案例培育的良好氛围。

“我们先后制定了精品案例实施方案、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文件,为精品案例培育提供依据。完善精品案例考核激励机制,将精品案例培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已确定为培育对象的精品案例建立台账,并对进展及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督查,切实加强精品案例培育工作的考核管理。”该院负责同志表示。

同时,通过举行“十佳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曹县检察院对培育成果突出的个人,在学习培训、先进表彰、轮岗提拔等方面予以倾斜。近期,90%以上精品案例培育员被提拔为院中层干部,予以重用,充分调动办案干警培育精品案例的积极性。

另外,通过检委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精品案例培育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案例研究责任担当,建立与案件质量评查相衔接的培育机制,将评查成果运用到精品案例培育当中,打造精品案例的整体效应。

“这就像是为果树施肥打药”,曹县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彭国强介绍道,“通过召开检委会、专题研究会等,一方面及时将最新的司法理念、最新的案例研究成果注入到精品案例培育中,另一方面,及时解决培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瑕疵,案例培育才能向更好的方向成长。”

据悉,截至目前,曹县检察院9个案件获评市级以上精品案例,其中办理的郭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例,被省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全国指导性案例;冯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全省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十大案例;王某某诈骗案、赵某某贪污受贿案等7起案件被市院评为精品案件。

曹县检察院检察长逯其彦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建立精品案例基础数据库,加强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规范化建设,以重视填补指导性案例空白区域为重点,强化精品案例培育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研究层次,结合案例培育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和对策,为精品案例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通讯员汪 琦记者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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