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青: 砺剑磨锋担使命 平凡坚守映初心
□通讯员 宫轩
潘长青从警十五年来,他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肯定、同事称赞和群众拥护。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2016年被菏泽市公安局评为“专心监所安全好所长”,2018年被菏泽市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践行使命,不忘初心谱写忠诚誓言
从警以来,潘长青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在他的带领下,曹县看守所各项业务考核连续多年位居全市监所前列,先后被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授予“齐鲁先锋警队”、“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公安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党员示范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2018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 “全国一级看守所”。2016、2017、2018连续三年在全省监管系统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019年6月,全市监管系统工作现场会在曹县召开,推介曹县看守所经验做法。
精益求精,创新举措确保监所安全
潘长青作为一名军转干部,始终保持军人的气节,工作中开拓创新、严谨求实、兢兢业业,始终秉承“安全至上”的治所理念,始终把监管安全牢牢抓在手上,严守“忠诚、敬业、精细、卓越”的管理准则,做到方方面面求规范,点点滴滴求精细,时时事事求落实,推动各项监管工作改革落地见效。
建立权责紧密结合的精细化考核体系,完善健全的岗位民警考核细则,从看守所领导到岗位民警、从在押人员入所到出所、从创先争优到责任倒查,每一项工作都有行为规范和考核标准,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岗位明确、责任到人,促使每一名民警都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坚守岗位之职、确保安全之责,以高度的责任感保证自己当值当班的安全,从而积岗位“小安”为全所“大安”。在全市率先实现监所医疗社会化,与协作医院联合,在看守所建立了体检服务中心,送押嫌疑人所有规定项目的体检都能在中心直接完成,有效节约了成本,也最大限度保证了安全,做到了“小病不出所、大病及时治、突发能处置、意外有保障”。
严管厚爱,淬火磨砺锻造铁警队伍
潘长青高度重视监管队伍建设,始终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作为总要求,致力于“把每一名民警磨砺成永不生锈的镙丝钉”,打造了一支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能打硬仗的过硬队伍。
他坚持政治建警不放松,以党建促队建,每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通过落实 “三会一课”、瞻仰烈士陵园、参观革命遗址、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教育片,用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和崇高品质感化思想,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保证了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投资建设监区荣誉室、文化长廊,张贴悬挂警示名言、名家字画,营造风清气正、平等友爱、互尊互信的警营文化,用文化的力量凝聚警心、激励斗志。积极创新勤务模式和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实行日考核、月排名、年总评制度,每月评出优秀民警,年终综合考核位居前列的民警,直接作为各级表彰奖励对象。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建设高标准食堂,设置文体活动室和休息室,营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积极争取县局党委支持,近年来为看守所充实26名优秀民警,选拔6名民警就任中层领导职务,给予23名民警表彰奖励。
克己奉公,不改本色树立良好形象
潘长青无论在部队还是在公安监管一线,始终不忘初心、不改本色,时时处处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激励、感召、带动同事,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经济上清清白白,工作上尽职尽责,管理上清清楚楚,生活上平平凡凡。
他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义务,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全身心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去,用实际行动表现了一名公安民警舍小家为大家的崇高境界和奋发有为的职业风范,体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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