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交警侦破一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
本报讯 (通讯员 曹宣)10月12日,交通肇事逃逸人范某某到曹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肇事逃逸经过,同日被刑事拘留。
2016年8月24日12时18分,曹县交警大队接报警:在庄青公路曹县孙老家路口东,发生一辆三轮摩托车碰撞一行人后逃逸、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曹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快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分析,此事故系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碰撞由北往南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所致,行人胡某某已经死亡,肇事三轮摩托车向西逃逸。
现场勘查结束后,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位于现场道路南侧的邮政储蓄银行的监控,监控录像记录了案发经过及肇事三轮摩托车的特征。随后办案民警调取了现场以东来车方向沿途的监控录像,发现肇事三轮摩托车是从距现场十几公里的曹县青堌集镇一汉堡店送完货出来的。汉堡店内的监控记录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的外貌特征。虽然店内人员均称不认识该车驾驶人,但店内人员将该事告知了该店店主孙某某。事后得知孙老板系肇事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之女婿。孙老板联系了肇事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家人。此后,曹县交警大队先后多次对范某某住所及可能躲藏的地点进行了抓捕,均未果。其间也多次与范某某家人进行座谈,讲明利害关系,范某某于10月12日到曹县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肇事逃逸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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