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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评估价格通知书

山东法制报 2016-09-30 00:00 大字

李保卫:

杨新法申请执行你、王明法、王月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拒不执行(2014)曹民初第260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清江路东段路北房产一套进行评估,评估价为 582500.00元,如对该估价有异议,请于接到通知书次日起十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向上一级事务所申请复核。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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