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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曹县建设严查污染环境车辆

牡丹晚报 2016-09-29 00: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本彦)9月22日,菏泽交通警察支队曹县大队根据全县生态曹县建设会议精神,为深入推进“生态曹县建设”系列活动,完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生态曹县建设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关。对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注册、转入业务。严格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报废车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管控。重点查处无标车、未检车、拼装车、报废车、渣土车、冒黑烟车和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为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安全,大队成立公安交通管理生态曹县建设领导小组,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关。对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注册、转入业务。严格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报废车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管控。重点查处无标车、未检车、拼装车、报废车、渣土车、冒黑烟车和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环境污染等次生危害,要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并采取相关保护和管控措施。各责任科所队除在规定完成时限内做好相关任务管理达标外,属常年性管理职责的内容,必须常抓不懈,巩固提高,坚决防止道路交通污染现象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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