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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确保清明节日更“清明”

菏泽日报 2016-04-02 09:2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宋银生  高国庆  记者  臧宾)在清明节日来临之际,曹县纪委下发通知,倡树文明新风,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确保清明节日更“清明”。

通过县电视台播发通知、手机平台发送廉政短信,积极倡导文明节俭、高尚健康的生活情趣,号召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新风正气。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要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又要管好班子、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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