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多警联动,开展异地执法菏泽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成效显著
本报讯 (通讯员 王 玮王季冬)自7月1日起,市公安局实行多警联动,开展异地执法,采取超常规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自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在定陶、曹县、成武、东明、鄄城、郓城开展了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35起,其中饮酒驾驶68起、醉酒驾驶24起、涉牌涉证1507起、车辆未年审546起、行政拘留410人。
多警协作,分工明确。“集中用警、异地执法”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是菏泽交警支队的一次大规模异地执法勤务模式。从全市9个县区交警大队各抽调9名民警,由一名副大队长带队参与集中行动。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南北两个战区,分别由一名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带队,每个县区集中整治2至3天。集中整治期间,每个县区都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责任分工。异地执法民警负责违法行为查处和登记;派出所民警、特警负责维护检查现场秩序,及时处置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在交警大队民警全力配合,对查处的违法车辆及驾驶人,统一由所在县区交警大队民警开具法律文书,及时办理询问材料、拘留手续,并及时将违法情况反馈给乡镇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由乡镇办事处根据源头管理责任规定进行倒查问责。
工作措施得当。根据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特点,采取错时上岗执法,科学设置检查点,形成布袋阵。执勤执法站点主要设置城区及城郊站点点段。6时至9时集中查处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14时30分至18时集中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20时至22时集中整治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七类重点车辆”、“七类重点违法行为”及重点路段实行“无缝隙、全覆盖”整治,掀起了强大的整治声势。针对整治点段行动结束后交通违法行为减少的实际情况,支队工作组联合所在交警大队对整治点段、战略、警力部署作出相应调整,力争每次整治工作都能取得新的突破。
强化舆论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中,各县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街面LED屏等渠道广泛进行宣传,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曝光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达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目的,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和基层村民组织的作用,开展走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页,讲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通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氛围,交通参与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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