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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落实“四字诀”助力春耕生产

山东法制报 2015-04-10 13:11 大字

本报讯 “刘法官,你说得太好了,我们两家以后不会再因为这点地边的事动手了。”听完曹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军耐心的释法答疑后,案件当事人李某如是说。春耕备播在即,曹县法院坚持以主动、 高效、 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快、实、防、活”“四字诀”,及时化解“三农”纠纷,保障农村春耕备播、灌溉生产。截至目前,该院已审理涉农纠纷76件,标的额136万余元。

落实一个“ 快” 字。 该院开辟“ 绿色通道” ,对涉及春耕的案件立案时简化受理程序,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的方式,做到快立、快送,对立案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案件受理费。

落实一个“ 实” 字。 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己任,在审理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让农民少跑腿、法官多走路;执行中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款项及时到位,避免农民因生产资金紧张而影响春耕。同时,对争地、争水等矛盾容易激化的纠纷,积极送法到地头,力争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落实一个“ 防” 字。 继续开展“ 法官进百企” 活动,加大进企业、农户调研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法律培训等服务,帮助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堵塞管理漏洞,规避经营风险,预防和减少涉诉案件发生。今年以来,共组织送法活动6 次,帮助企业审查合同43份,提出法律咨询意见76条。

落实一个“ 活” 字。 进一步加强与工会、 工商、 仲裁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密切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灵活运用合同解释规则维持合同效力,尽量避免合同撤销和宣告合同无效,最大限度地维持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共同促进涉农纠纷化解。

张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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