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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项目建设 转变工作作风曹县大督查机制带来工作高效率

菏泽日报 2012-07-20 10:30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子玉 刘建伟刘政记者宋庆思)7月7日到9日,曹县普降中到大雨,由于降雨时间长、雨量大,县城内部分低洼路段出现积水,城市的防洪排涝系统面临考验。县大督查办公室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分头赶赴积水现场,实行现场督办,要求有关职能部门限期内排除积水。仅仅一个工作日,积水路段就已被全部清除。这是由该县大督查工作机制带来的大转变。

今年1月份,曹县为加强大督查工作力度,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指挥部都建立了督查分支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宽领域、多触角的大督查工作体系。主要工作是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推动项目和县主要领导交办、批办、会办等事项,向责任单位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进行跟踪督办催办,必要时实施问责。截至目前,共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96个,其中91个已到期,除个别已说明原因或因计划修改的督办单未办结外,其他已全部按期办结。

“以前,县里把工作任务布置下去后,虽然大家也能较好完成任务,但总有一些需要再催一催。”县大督查办公室主任霍德欣介绍说。为此,该县建立了未落实工作推进会制度,每月初县大督查办公室组织召开未落实工作推进会,对上个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县主要领导和未完成任务目标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参加会议,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截至目前已对2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责令其在电视上向全县人民做了公开道歉。

县委书记王忠想对大督查工作提出了一个等式:“抓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落实”。秉承这一理念,该县大督查工作制度在狠抓工作落实的背后是不折不扣的问责机制。这个问责机制不是摆样子、走过场的,在督办案件时做到不见成效不收兵,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松手。工作开展仅7个月来,就对部分项目或单位全县通报批评146次,对个人全县通报批评97人次,问责5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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