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获1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企业可按时申报
本报讯近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商务局执行条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15日至4月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合肥市餐饮零售企业单位均可登录合肥市财政支持产业政策管理系统申报奖励金。
《通知》明确,对在库限上单位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加1000万元及以上的,将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限上单位一季度餐饮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无同期基数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零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餐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可视为符合条件,否则不予奖补。(记者 王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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