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工业) 合自然资规公告(2022)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本次公告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地块出让要求
本次公告的地块要求:
①本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②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宗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20%。
③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按照项目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
④竞得人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⑤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⑥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⑦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⑧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
⑨项目的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⑩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蜀山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蜀山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详见挂牌文件)。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18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下午5: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2年4月20日下午4时止。
2.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六、其他事项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正式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地块具体挂牌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权证书。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0551-62778688
地块咨询:蜀山分局-王嘉妍 0551-65589735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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