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 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新闻背景:每年至少公示一次公共场所及设施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季度至少公示一次公共场地、公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公摊明细费用情况……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物业服务事项公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合肥市地方标准意见。
1.@喵小甜:太好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糊涂账”终于可以摆摆清楚了!
2.@生如夏花:希望物业“大管家”能真正为广大业主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3.@我就是陆十三鸭:开支更透明,监管更有力,业主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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