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财” 男子起贪念 盗刷别人银行卡被判刑
本报讯天降“横财”,能不能“捡”个便宜?并非每个人在面对金钱诱惑时都能坚守底线,而一时贪念换来的可能是牢狱之灾。近期,合肥一男子周某取钱时捡到了别人遗失的银行卡,非但没有归还还进行了盗刷,结果获刑7个月。
2021年4月下旬的一天,陶某和周某先后在银行的ATM机上自助取款,陶某在存取款时,因孩子吵闹便将孩子带离银行,而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中。此时,周某正准备给父母取钱却发现银行卡无法插入,原来上一个存取款的人忘记把卡退出,而取款机上显示仍然停留在可以取款的界面,周某一时贪心大起,尽管当时心里还有一丝心虚,但抵不住横财的诱惑,周某从卡中取走了5000元现金,并予以挥霍。陶某发现银行卡遗失,还收到了银行卡被盗刷的信息,随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后将周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有前科劣迹,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考虑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同时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以被告人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周某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0元。
检察官提醒,在自助取款机取款时一定要带好自己的银行卡,注意周边环境安全。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或被盗刷,及时挂失并报警,避免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捡拾他人银行卡时,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就近的公安机关,切勿因一时贪念而悔恨终生。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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