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江淮晨报 2021-12-07 00:52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办法要求,科学设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及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区域绩效目标。市级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按项目审计决算价的60%补助各区、开发区,按30%补助四县一市及安巢经开区。审计决算价原则不突破400元/平方米,高于400元/平方米的,市级按240元/平方米补助各区、开发区,按120元/平方米补助四县一市及安巢经开区。市、县(市)区、开发区住建、财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如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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