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下单从大润发买的生姜发霉了?消费者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合肥大润发清溪路店称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新安晚报 2021-12-04 09:24 大字

12月2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热线0551-62639900接到合肥市民潘先生的反映,称其月1日晚8点多,从大润发APP上买了清溪路店的生姜,用来炖鸡汤。收到货时,潘先生发现生姜上霉了。为此,他投诉要求大润发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元。3日下午2点多,记者陪同潘先生前往大润发清溪路店,和大润发客户经理魏先生了解相关情况。事发后,潘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此事,目前该投诉已分送至蜀山琥珀市场监管所处理。

读者反映:网上下单买到发霉的生姜

潘先生住在合肥市蜀山区长丰路一小区,平时经常在附近的清溪路大润发购物,是大润发老会员。日晚上8点51分,我在炖鸡汤时发现家里生姜不够,没时间去超市,于是在大润发APP上下单,购买了姜和两盒速冻水饺,一共花了43.2元。晚上我收到货,却发现生姜发霉了。”潘先生给记者展示了他所购买的生姜照片,确实有明显的霉斑存在。

潘先生说,当时他就在大润发APP上和客服进行了沟通。“客服起先表示可以退生姜的费用,那我肯定不能接受。”潘先生跟客服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客服当时表示,负责人已经下班,第二日会沟通处理此事。

12月2日上午9点左右,潘先生收到大润发清溪路店的客服电话,客服与潘先生沟通时表示,可以赔偿给潘先生几盒生姜和一些水果,潘先生拒绝了客服的方案。下午3点左右,客服再次与潘先生联系,称可以将潘先生1日购买的订单43.2元全额退款,并补偿一些水果。被潘先生拒绝后,客服表示还会跟进处理。

潘先生对记者表示,他现在的诉求是大润发清溪路店按《食品安全法》的最低赔偿标准赔偿1000元。同时,12月2日下午3点半左右,潘先生已就此事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2日下午近6点,潘先生收到短信,得知该投诉已分送至蜀山琥珀市场监管所处理。

商家回应: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点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陪同潘先生前往大润发清溪路店。客服经理魏先生接待了记者和潘先生。潘先生将购买的生姜、纸质单据、条码签出示给了魏先生。魏先生代表店方对潘先生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不过对于潘先生出示的发霉生姜从哪里买的,是不是从清溪路大润发购买的,魏先生认为存在疑问,没法判断。“有可能是前段时间买了,放在家里放坏了,这段时间又买了。”魏先生对记者

对于魏先生的质疑,潘先生否认进行了“调包”,“你会觉得我没事干,为这件事和他掰扯吗?我(买生姜)的纸质单据、标签都在这。”潘先生边向记者展示单据、标签边说。记者查看潘先生带来的生姜,一共有6块,有的已经发霉,记者闻了闻还有明显的霉味。

采访中,魏先生表示店方一直在积极跟进处理此事,并称会尽最大努力让潘先生满意,“我们也会通过市场监管局处理,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逃避。”此外,对于发霉生姜的来源,魏先生表示已经在调查店

“目前在仓储和柜台没有发现类似(发霉)问题,这个问题怎么来的还不清楚。”

对于潘先生要求按《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的诉求,魏先生表示要向上级领导报告和协商。不过,魏先生也明确表示,不管能否和顾客达成一致,都会在当天下午5点前给一个答复。

12月3日下午5点17分,潘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与魏先生通了电话。“说是200块私了,要不走市场监督管理局。”潘先生称,自己不能接受这个解决方案,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而他会继续维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见习记者刘畅记者许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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