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超标准 收取电费被通报

巢湖晨刊 2021-11-02 08:06 大字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对上海大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透露,上海大众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在对瑶海区大众时代之光6A幢及商业裙楼7#、8#、9#等4幢商业楼代收代缴电费服务过程中,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

上海大众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在对瑶海区大众时代之光6A幢及商业裙楼7#、8#、9#等4幢商业楼代收代缴电费服务过程中,违反《安徽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电价通知》(皖发改价〔2021〕425号)“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供电主体计量收费用户属于非电网直接供电的终端电力用户,供电主体应按照终端用户用电电压等级对应的目录电价收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仍超标准收取电费。

针对此情况,合肥市房产局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于11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同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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