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今年将建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4119张
星报讯今年12月底前,合肥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4119张;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1年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印发《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多项举措推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据介绍,家庭养老床位相当于把专业的养老床位“搬”回家,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情的陪伴下享受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还无需承担机构养老的床位费。《方案》部署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计划2021年12月底前,面向城区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4119张。此次家庭养老床位试点范围为合肥市城区。服务对象为:具有合肥市户籍在本市长期居住且年满60周岁(截止当年底)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租赁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需要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那么,相关服务机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方案》明确,承接该服务的机构,应依法登记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有两年以上老年人托养服务运营经验(其中,养老机构需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护理院需在卫健部门完成审批),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能够为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同时,有可以上门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配有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具备接入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功能,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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