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服务咋样 市场各方说了算 合肥推新规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量
本报讯今后,在合肥进行招投标活动,窗口服务怎么样,平台效率高不高,要由参与的市场各方评价说了算。近日,记者从市公管局获悉,《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好差评”办法》已印发实施,新规将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量,优化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开设“好差评”窗口一事一评
所谓的“好差评”是指服务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评价人”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可以对交易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好差评”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心每个服务事项、服务部门、工作人员。
“好差评”遵循公正公开、自愿自主、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标准一致的原则,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强迫或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
其中,系统服务“一环节一评”。交易主体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办理的业务,事项办结后自动进入“好差评”环节,交易主体对服务进行评价。
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在交易大厅服务窗口或工作人员工位等醒目位置设置服务评价器、服务评价二维码,交易主体到中心办理业务均可进行现场评价。
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系统开设“好差评”窗口,对各项现场服务和网上服务进行评价。设置网上意见栏,没有在服务现场作出评价的交易主体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评价。
此外,社会各界还可以进行“综合点评”。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引导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对中心交易服务状况进行专业、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价,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反映的问题限时整改解决
新规提出,“好差评”内容包括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整改实效,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通畅性、完善性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好差评”反映的问题,被评价部门应及时回应整改。收到“差评”后,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反映问题的评价主体,沟通了解情况;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反馈;较为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
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已办结的“差评”事项,采取电话回访和网上问卷评价等途径,进行满意度测评。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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