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等218城推行二手车交易“跨省通办”

市场星报 2021-09-06 00:40 大字

星报讯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便利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部署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提取档案、办理转出,减少两地往返。9月1日起,该项措施在北京、石家庄、济南、合肥等全国218个城市推行。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

据了解,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跨辖区转移登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在受理网上申请后,通知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制作并转递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机动车档案资料转递完成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将收到互联网服务平台到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的通知。

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示的是,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预受理业务,并查验机动车,待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转递后,再审核办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牌证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交现机动车所有人。

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交验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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