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 (2021年 第8期)

合肥晚报 2021-09-03 00:40 大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以及第七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符合注销情形且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现将符合上述规定的陶玉凤等904人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详细信息请上合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服务与民生→机动车及驾驶人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wgk.hefei.gov.cn/public/column/6811?type=2)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1年9月1日

新闻推荐

电诈团伙流窜到合肥还没开张就被一锅端

本报讯近日,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流窜到合肥,准备“大干一场”,结果还没开张,就被合肥警方一网打尽。8月27日12时许,合肥市公...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