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主持在线公开听证
本报讯“由于本案标的金额较大,且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及民营企业的保护,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今天在这里就本案举行公开听证。”6月10日,在省检察院11楼会议室里,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就一起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主持公开听证。
当天上午8时许,记者在听证会现场看到,此案申请监督人胡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各就其位,位特别邀请的听证员也纷纷落座。通过“回”字形会场中间的液晶显示屏幕,可以视听远在广东的本案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
“考虑到防疫的特殊要求,某海通信公司和某海智能公司派委托代理人在广东省检察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本次听证。”陈武向有关各方介绍说。据了解,这是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主持在线公开听证,且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听证会正式开始后,在陈武的主持下,案件承办人、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会友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申请人胡某某与某海通信公司、某海智能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21日起诉至合肥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某海通信公司支付2000万元违约金。12月26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某海通信公司给付胡某某违约金10万元,某海智能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胡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胡某某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后,2018年10月22日,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某海通信公司赔偿胡某某损失80万元。胡某某仍然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因对最高法院的再审裁定不服,胡某某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胡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某海通信公司和某海智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隔屏”远程发表意见。承办检察官总结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向当事人发问。听证会按照既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陈武认真倾听记录,并不时对各方表达的观点和出示的证据进行提示式“确认”,引导各方围绕听证焦点、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问题举证和发表法律适用意见。
“各位听证员是否有问题需要向各方当事人发问?”在陈武的引导下,其中2名听证员相继围绕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问题向双方发问。申请监督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分别发表最后意见后,陈武征询双方意见是否同意和解。
“本场听证会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明晰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探求问题解决方案,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好本案将提供有益帮助。各方意见已经记录在卷,本院在审查案件时将予以充分注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对该案是否符合监督标准作出审查结论,处理结果将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由检察长主持线上听证,邀请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参与听证,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给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让双方对案件办理情况更加信服,有利于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也是一种促进。”听证会结束后,杨会友如是说。
据了解,当天省检察院邀请的5位听证员分别是: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虹,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尤佳,民建安徽省委能源与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许建,民革安徽省委委员、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信息工程系副主任娄智,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社居委工作人员张中胜。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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