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营销” 商家被罚5万元
本报讯手机店“套路营销”,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招揽业务,却又不公开相关信息(本报曾报道)。6月9日,逍遥津市场监管所对涉事的“智慧家庭手机城”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13日,逍遥津市场监管所联合辖区派出所对位于淮河路步行街的“智慧家庭手机城”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商户涉嫌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招揽业务,却未按法规规定明确公布有奖销售的参与方式、开奖方式、奖品价格、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等信息。5月1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涉案商户经营现场进行暗访明察,发现营销活动还是以有奖销售为主,但仍未明确公布抽奖活动信息,执法机关决定对该商户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商户于今年4月23日设立,主要采用有奖销售方式开展携号转网预存话费的经营活动,营销模式为安排业务人员在步行街周边向特定人群发放小礼品,吸引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为其评选优秀员工,参与评选后跳出“免费抽奖”界面进行抽奖,奖品所涉平板电脑价值900元至1380元不等。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商户的行为属于《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32号令)明确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其在开展抽奖活动前,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等信息,对超过五百元及时开奖奖项的兑奖情况,也未进行公示。随后,执法机关责令该商户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就在案件办理期间,涉案商户竟重新注册营业执照“合肥曦飘通讯有限公司”,并悄然将店招更换为“AI智能通讯·5G”对外经营,其经营新模式以免费赠送“AI智能同步学习机”为噱头,诱导涉世未深的青年群体进行所谓的学习卡预充值。6月5日晚,一对恋人在涉案商户处就被引导充值了5000元,后经执法人员沟通,涉案商户同意退货退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的营销活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猎奇凑热闹和占小便宜的心理,冷静、理性、按“需”消费。一定要在事先了解清楚商家优惠促销活动规则,有不理解或不明白的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确认,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参与,同时要注意留存证据,保存好规则说明、交易凭证等材料,以便维权之需。
(李杰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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