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房企违法发布 分别被处罚款20万元

合肥晚报 2021-04-09 00:47 大字

本报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承诺投资回报……记者4月8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对3起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3家房地产公司分别作出罚没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肥市自2月份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惩处各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市市场监管部门对3起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合肥某置业有限公司在直播中发布表示投资回报的承诺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处罚没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肥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新站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作出罚没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利用其售楼部电子屏、DM单页、公司网站页面、围挡及公众号发布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新站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作出罚没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公布这3家被处罚企业的名称。为此,记者查询瑶海区、新站区此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今年1至3月,合肥粤城置业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广告用语被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处以20万元罚款。此外,绿地集团合肥美湖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楼盘时,向购房者宣传有院子,而实际规划中无院子;合肥蓝光盛景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含有“休憩长廊近100米”的广告,休憩长廊实际长度仅有59.4米;安徽华地融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含有干湿分离,交通、文化教育、体育设施等虚假及其他违法内容的广告,3家企业分别被新站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至于被市场监管局施以行政处罚的三家房企,与记者查询到的这四家房企的关系,记者并未从有关方面得到明确答复。

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房地产广告发布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王菲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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