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捅死同事受审辩称不知为何冲动

新安晚报 2021-04-07 09:22 大字

2020年10月7日,在合肥市新站区一公租房内,90后男子周某因琐事摩擦,持刀多次捅刺同事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被抓获。今年4月6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周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周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指控】多次捅刺对方致其死亡

周某是江西省宜春市人,1991年出生。起诉书指控,周某与被害人付某某(男,殁年51岁)是同事关系,共同租住在新站区某公租房。2020年10月7日晚8时许,周某与付某某因琐事在房间内发生争吵。付某某提议到外面对质,并往门外走,周某将一把黑色折叠匕首放入上衣口袋后,紧随付某某走出房间。二人在楼道内推搡,周某拿出匕首捅刺付某某腹部,致其倒地后,继续多次捅刺付某某的胸部和头部,致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作案后,周某通过楼梯下到一楼,并乘坐出租车逃离。2020年10月9日,侦查人员在江西省高安市G320国道附近将周某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付某某符合被锐器刺切胸腹部致心脏破裂、肺脏破裂,致大出血死亡。检方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辩称不知为何冲动杀人

面对检方指控,被告人周某称属实。据周某回忆,他曾因是否开窗通风的小事,与付某某产生过小摩擦。“他一直看我不顺眼,一直找我事。案发当天晚上,我洗澡拿衣服时,把凳子弄响了一下,他就瞪我,两人因为这个吵起来了。”

周某当庭称,捅刺付某某的匕首已经买了好几年,自己拿来削水果用。当晚,付某某叫周某出去,周某称内心害怕,便从挎包里拿出来防身。“我已经完全蒙掉了,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冲动。”至于事后为何要逃离现场,周某辩称,当时知道事情不小,就想回家,才离开了现场。

有证人证言显示,周某与付某某此前确实发生过矛盾,也有亲人证明,周某性格内向,不擅长交流。庭审中,原告代理人提出民事赔偿83万余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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