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开发区今年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 凌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集约化利用土地
本报讯3月26日,合肥市政府召开第87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议多项议题。今年,合肥市各类开发区将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市长凌云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省政府要求,2021年底前,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
按计划,今年全市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开区、高新区(含综合保税区)等重点区域范围将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努力让企业“拿地即开工”。
合肥市地处江淮之间,境内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水域面积约占国土面积21%。全市共有城乡饮用水水源地45个,其中市级饮用水水源地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39个。近年来,合肥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规划和建设,强化污染治理,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6月1日,《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当前,该《条例》的有关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需要。为此,合肥市将对《条例》进行修订。
会议指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事关生态合肥建设,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通过对《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机制,加大水源地周边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公众饮用水水源保护参与意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合肥市还将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走深走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重要举措。2021年,合肥市将基本完成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理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关系,搭建国有资本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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