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住女方家,不代表就是赘婿

新安晚报 2021-03-21 06:04 大字

殷女士是合肥一家婚介所的情感分析师,她告诉记者,在她所接触的例子里,传统的“赘婿”还是比较少的。“大家多认为赘婿是男方的经济条件要差一点,算是女方家‘半个儿子’,但现在却很少出现这种情况,而且住在女方家也不代表就是赘婿。”据她观察,如今和女方家一起生活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更多的时候这是平等基础上一起商量的结果。

在她看来,如果出现因为女方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男方跟随女方生活并不应该叫做“赘婿”,“男孩子是外地的,女孩子在合肥,像这样的情况男方去女方家的就会比较多一点。”

当记者问及像这样与女方家一起生活的情况,什么地域的会比较多,殷女士说,她所在的婚介接触的客户来自省内居多,除此以外,也有来自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湖北在安徽的挺多的,其实男方也不需要特定的某类职业和学历,但条件也不能太差,还是需要优秀的。”

殷女士介绍,如今家住合肥瑶海区的一对夫妻就是他们婚介所促成的。当时男生在外地念博士,女生是医生已经工作,“男方家境可能不太好,还没有毕业,所以没收入也没有买房,但他学历各方面都不错。”

此前女生妈妈来到婚介所希望为女儿找一个学历高的男朋友,“他们女儿是研究生,就想找个博士或者硕士,哪怕自身经济状况差点也不会介意。”殷女士说,女方妈妈觉得自己家是有房子的,所以男方家没有房子也不会介意,他们看重的是男方以后的发展。

殷女士认为,这段婚姻之所以能够成功,首先是因为双方都比较认可这种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就可以了,他们互相也能聊得来。”这样的相处方式是女方和男方商量的结果,女方是独生子女加上正好在合肥有房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住到了女方家里,“现在他们过得挺不错的。”

另外一家婚介所的朱女士也表示,现在大家都不会向他们提出“赘婿”的明确要求,“一般都是两方见面后自己商量,家里如果只有女孩子的话,就可能会提出要求男方到女方家,男方接受就行。”她透露,自己舅舅家有三个女儿,老大老二已经出嫁,在考虑老三的婚姻时,舅舅提出在尊重男方家意见的前提下,希望男方来他们家,“他希望三女儿能够留下来陪伴在他们身边,并且老三觉得留在爸爸妈妈身边会更舒适也能够照顾到父母。” 记者采访多家婚介所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前大家所说的“赘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可能是经济条件不好才会去做‘上门女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比较多,”婚介人员表示,现在双方的经济条件一般都不错,更偏向于平等基础上根据每一对的具体情况交流,决定是否在女方家生活,“这是大家在一起共同营造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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