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获假牌、套牌车辆

合肥晚报 2021-03-17 00:43 大字

本报讯对于交警部门来说,交通管理领域的“打假”从未停止过。2020年以来,交警庐阳大队共查获假牌、套牌行为209起。

3月3日,交警庐阳大队接到通知,外地一驾驶员报案称自己的车辆在合肥地区被套牌,请求交警处理。该大队民警李超立即对该违法行为展开调查,通过大数据研判,实现网上网下无缝衔接,精准打击,于3月5日查获到齐某的假牌交通违法行为,并通知其来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调查发现,除了号牌是假的外,就连驾驶的车辆都是“水车”,司机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证。在确凿的事实面前,齐某承认了其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据悉,为了打击机动车牌证方面的制假、售假、用假及套牌等违法犯罪行为,交警庐阳大队多次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控严查严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该大队共查获假牌、套牌行为209起。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家静)

新闻追踪

被套牌了,车主该如何维权

1.什么是涉牌涉证?所谓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以及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反机动车号牌、证件管理规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涉牌涉证有哪些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书、登记证明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悬挂机动车号牌(包括使用非法生产的可变号牌架等装置)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等的违法行为。

3.涉牌涉证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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