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合肥晚报 2021-01-23 00:30 大字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积极成效。市及县(市)区全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定期研究劳动关系领域重要问题。全面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建设,创建覆盖面100%。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指导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省市共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确认为“安徽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基地”,人社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指导包河经开区、庐阳经开区市区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累计举办各类培训4000余人次,开展“劳动关系进万企”等各类服务企业用工活动。

全面加强劳务派遣监督管理,企业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制定《合肥市劳务派遣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劳务派遣单位社会信用体系,营造依法经营、规范用工、诚信服务的劳务派遣经营环境,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全面实现劳动合同及用工备案信息化,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成为人社信息系统数据入口,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全市各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7%。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定期开展“春季要约行动”,仅2020年累计签订集体合同12587份,覆盖企业45927家,覆盖职工136万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范程度显著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制定《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完成2000人全脱产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30个,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站439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800个。2019年作为人社部首批“互联网+调解”试点单位,开展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网上调解工作。市及县(市)区(开发区)两级13个仲裁院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制定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和办案质量,方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会,完善调裁衔接和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制度,建立庭前调解机制,切实保障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十三五”期间合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60元/月提高到1550元/月,位列中部省会城市第一位。制定《合肥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合肥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进行宏观指导,为企业确定工资水平、核定人工成本、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提供参考。引导企业建立能够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刘敏杰范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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