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住院时遭六旬护工虐待 肥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江淮晨报 2020-12-03 08:35 大字

本报讯 捆绑、辱骂、殴打、捏鼻子喂饭······六旬老人受雇在医院里照顾年逾九旬的患病老人,却使出种种虐待手段。12月1日,肥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刘某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出庭受审。刘某当庭称,被害人一直拒不配合治疗和护理,他确有过失,但并无恶意,“只是希望老人家多吃几口饭”。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8月26日,年逾九旬的徐某(化名)因病入住肥西某医院。次日,其子女聘请被告人刘某担任看护工作。双方约定,在徐某住院期间,由刘某照顾其饮食起居,家属每日支付刘某工资240元。

同年8月27日至9月6日,刘某在看护患者期间,多次以捆绑、辱骂、殴打、不让喝水等方式虐待被害人。特别是,在同年9月1日至9月6日期间,徐某需每日喂饭四五次,刘某在每次喂饭过程中,均先将徐某双手捆绑在病床上,并捏鼻子不让其呼吸,逼迫其张嘴,再将食物塞进口中。期间,还伴有殴打、拧扭等暴力手段。

刘某多次持续的拧扭、殴打,造成徐某脸部、手臂、腿部多处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经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式虐待被看护的病患老人,情节恶劣,应当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社会危害成控辩双方争议点。

据辩护人介绍,63岁的被告人刘某,自小腿部患残疾,如今,身体也伴有多种疾病。其爱人也患病需要护理。特别是,其儿子与媳妇离异后,离家出走,至今七八年杳无音讯,留下一双未成年的儿女,由刘某抚养。“他的家庭非常困难,孙子孙女上学要他接送,老伴患病要他照顾,家庭收入也主要靠他打点零工。”

辩护人表示,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没有违法犯罪前科,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本次属于初犯、偶犯,虽有殴打等行为,但力度不大,也没有恶意,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记者注意到,对于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控辩双方意见一致,但是,对于此案的社会危害程度,控辩双方观点不一。

检察官表示,本案的受害人是高龄老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本应受到社会的细心呵护。被告人作为应履行特殊看护职责的人,对被看护人的情况十分了解,本应该更加细心给予照顾和关心,此外,被告人也是一名老人,理应感同身受。但是,他却以暴力方式,虐待被看护患病老人,属于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后悔,并请求受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式,虐待被看护患病老人,情节恶劣,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对被告人的量刑,不当庭裁决,庭后将认真评议,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程度、认罪悔罪情况综合作出判决。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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