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合肥无牌电动车上路将被罚
本报讯昨天,合肥市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从2021年1月1日起,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已登记却没悬挂车辆号牌的,都将受到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合肥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间段实行“免收费”政策,不收取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临时通行标志费用,2021年1月1日后将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继续实行收费政策。截至11月22日,合肥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170.48万辆,其中市区95.88万辆,四县一市74.6万辆。少数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还处于观望状态,请广大市民务必抓紧时间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建议选择关注‘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2021年1月1日起,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此外,合肥交警表示,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合肥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摩托车,同适用上述‘禁摩’规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项磊见习记者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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