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设10条“红线”助中小学生减负 包括不得要求家长改作业、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等,“越线”处罚更为严厉

新安晚报 2020-10-28 13:31 大字

不得要求家长改作业、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过多统考……10月27日,合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就学生减负减压划出十条红线。一旦越线,除了老师要受处罚、学校会被取消评先评优,校长也要承担责任。业内人士表示,这是近年来合肥市对于规范办学行为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采取的最强硬措施。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和家长普遍反映的学习压力大等情况,合肥市就中小学办学行为出台“十不得”新规,划出10条“红线”,其中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不得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家长,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

学校、班主任或者教师有上述“十不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根据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事发学校,撤销其涉及学校的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资格,取消两年内申报民办学校奖补资金资格;对于涉事学校的校长、分管校领导,则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组织处理;针对负有责任的班主任、教师等人员,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职务晋升等资格,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前省城也曾出台文件规范办学行为、为学生减负减压,但是此次的处罚措施则更为具体也更为严厉,不仅是涉及到学校和教师本人,老师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校长也要负责任,包括提到了“组织处理”,这将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晓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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