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与“身份证”不符买主退货获法院支持

新安晚报 2020-10-16 10:30 大字

本报讯每颗宝石都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以证明其价值。合肥的李女士购买了一枚钻戒,可与钻戒配套的所有证件却是另一枚戒指的,李女士与珠宝公司多次协商退货都没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女士将珠宝公司起诉至合肥市包河法院。最终,一审判决珠宝公司退货退款,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9月30日,李女士在一珠宝店购买了一枚价值12万元的钻戒,标签上显示的总重量为3.457克,圆钻形,贵金属检测为金750。可是交付后,李女士发现配套的钻戒标签、国检证书、GIA证书、质量保证书等全部都是另外一枚钻戒的。国检证书上对钻戒的描述为18K金钻石戒指,总质量3.449克,刻面形,贵金属检测18K金。李女士认为珠宝公司给错了钻戒,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珠宝公司起初辩称,虽然给错了全部的“身份”证件,但是钻戒就是李女士要的那枚钻戒,之后又辩称仅仅给错了GIA证书,并表示即便给错了证书也不影响李女士的日常佩戴,以此拒绝了李女士的退货退款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果仅仅是GIA证书交付错误,但标签上显示的也是错误的GIA证书编码,而且两份国检证书的总质量、形状都不一致。如果所有的证书都交付错误,珠宝公司又如何证明自己仅仅是给错了“身份”证件而不是给错了钻戒?即便是仅给错了GIA证书,钻石作为特殊的贵重商品,与之相对应的证书和编码是钻石身份和价值的证明,珠宝公司不能交付正确的GIA证书,必将影响钻戒的市场评估价值,也会影响到李女士日后进行市场再交易。一审法院支持了李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货的诉请。珠宝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合肥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过程中,珠宝公司向合肥市中院提交了3份新证据,但这些证据都不足以证明两份国检证书必然针对同一枚钻戒,法院不予认可。

二审法院认为,珠宝公司与李女士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钻戒买卖关系,李女士支付了货款,珠宝公司就应当全面履行交付义务。GIA证书作为具有全球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证书,是钻石相应指标的重要证明,也是其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与钻石一并交付。现珠宝公司仅交付了钻戒,却明确表示无法交付与钻石匹配的GIA证书,应视为无法全面履行交付义务。且钻石作为商品,兼具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珠宝公司称李女士以佩戴为目的购买钻戒的观点片面强调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忽略了交换价值,GIA证书的缺失必然影响案涉钻戒的保值与增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据介绍,该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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