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将有“绿色通道” 2000年以前建成投用的小区优先改造
本报讯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今后,对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回迁安置小区优先纳入改造。合肥市还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哪些小区将会被改造?《意见》明确,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养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纳入改造范围。其中,对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回迁安置小区优先纳入改造。列入城市房屋征收计划的住宅小区,不纳入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包括综合改造和管理服务“双提升”。其中,综合改造提升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基础改造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改造主要是配套设施改造建设、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而提升改造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接下来,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对申请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征询意见,了解改造需求,同步制定居民资金筹集方案以及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方案,形成项目改造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意见征询时,凡需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县区住建部门集中向同级发改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列入下一年度改造计划库。
老旧小区改造如何又快又好?为此,合肥市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立项、财政评审、招标、建筑、消防、人防、施工等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
改造资金从哪里出?这是不少老旧小区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意见》提出,改造资金应当结合拟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通过政府资金补助、居民合理出资、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方式支持等方面,合理确定资金分担机制。
2012年,合肥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市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实施,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9年底,已经累计投资58.4364亿元,完成930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05.9万余人。今后,合肥市还将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滚动推进实施。2023年底前,力争基本实现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服务“双提升”。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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