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个人才公寓开售

皖北晨刊 2020-09-17 17:24 大字

9月15日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合肥首个人才公寓——高新区擢秀园人才公寓正式开售。

据了解,擢秀园是合肥高新区为吸引和鼓励人才来区创新创业、保障人才住房需求而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项目。该项目位于高新区天堂寨路以东、云飞路以南,项目占地59.85亩,建筑面积约11.52万平方米,共有房源612套。按照《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定价的规定,结合擢秀园人才公寓项目成本及周边市场情况,经与市房产局和发改委对接,销售均价拟按照12559元/平米作为项目人才分类标准面积均价,每套房屋单价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价格区间上下不超过10%。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购买(即限定价格上浮25%)。项目销售价格经市发改委审核通过后执行。

根据《合肥高新区擢秀园人才公寓项目配售方案》,人才公园的购买对象包括:2016年11月后来高新区工作,经认定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标准的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符合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产业人才分类目录认定标准的人才同等享受;在优先满足上述规定的人才需求后,尚有剩余房源的,视情况可拓展到经管委会“一事一议”同意的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急需紧缺人才以及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高级人才(E类)。

购买对象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居住证或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在高新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须全职在肥工作,申请人年龄一般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A类、B类人才可不受法定退休年龄限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宿州市未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促进人才引进的市级财政购房补助等政策;5.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6.擢秀园人才公寓销售政策与其他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人才,在购买人才公寓交付后的次月,停止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此外,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可自行交易。购房人5年内调离本市的,由政府或其指定的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机构)按原价格收回购房人所购买的人才公寓或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据《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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