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老楼加装电梯取消“一票否决”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直备受业主关注。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进行调整,取消“一票否决”相关内容规定。这将有助于当下存在的老楼加装电梯瓶颈问题得到突破,让老楼装电梯不再难。
政策调整取消“一票否决”
据了解,2019年1月,合肥出台《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完善合肥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士介绍,自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施行以来,已开工建设198部电梯,建成使用89部电梯,惠及67个小区、139栋住宅、198个单元,让2313户居民享受到电梯带来的生活便利。
为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此次经市政府同意,对《实施意见》第五部分“实施程序”第(一)条“意见征询”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为:“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推选的业主代表组织开展书面意见征询并签订书面意向书。书面意见征询应当征询所在小区、单元或本幢所有业主意见,并经不低于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书面意见征询过程中,有反对意见的,不得安装。”
现修改为:“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推选的业主代表组织开展书面意见征询并签订书面意向书。书面意见征询时,凡需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在实施过程中遇有矛盾,经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修改,相当于取消了“一票否决”,将一定程度上推动加装电梯更顺利地实施。
部门解读为何要做出修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政策关注面颇广,此次,《实施意见》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修改呢?
记者联系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老旧办相关负责人,对方解释称,此次修改主要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一方面,自合肥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来,该部门接到众多小区的市民来电反映称希望能加强推广加装电梯,但由于原《实施意见》规定中有“书面意见征询过程中,有反对意见的,不得安装”这一条,因个别住户反对,造成电梯加装难成行,居住环境难以得到改善。
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来看,上位法并未有明确规定支持“书面意见征询过程中,有反对意见的,不得安装”这一内容。事实上,合肥的这一政策规定,也是借鉴了上海、武汉等外地城市的做法,这些城市的也陆续取消了这一内容。综合考虑,合肥市此次对政策做出修正与调整,内容也通过了司法部门的合法性审查。
市民关注加装电梯变简单?
“这次修改之后,是不是加装电梯会变得简单些?”“如果有业主就是不同意加装电梯,那怎么办?”合肥市这一政策修改发布之后,引发市民广泛关注。那么,此次政策调整,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会有啥影响呢?
记者了解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本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为了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但不同的业主有不同的立场,所持观点也截然不同。合肥市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难题,其中最集中、最难解决的,便是个别业主不理解、不支持、不同意。特别是低楼层,比如一楼业主不同意。不同意的原因很多:有的认为低楼层使用电梯较少,不愿意为此分摊费用;有的认为加装电梯会影响采光等;有的认为原本上下楼方便是低楼层的比较优势,而如果加装了电梯,则相对于中高楼层来说,低楼层的比较优势下降,可能影响房价等等。从目前实践来看,有部分小区自行协商,通过中高楼层住户给低楼层住户经济补偿,来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加装的电梯;有的小区则因为是单位房、集资房,具有较好的协商基础,完成电梯的加装。
合肥市此次做出政策调整,取消了“一票否决”,客观上一定程度有助于加装电梯工作的推进;而具体来看,按照新调整的政策,加装电梯须进行书面意见征询,意见征询时,凡需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在实施过程中遇有矛盾,经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还是会面临业主表决和意见征询的问题。
如果有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该怎么办?合肥市房产部门人士表示,原则仍是小区、单元业主自行协商,社区可辅助协调,业主间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有通过起诉等司法途径解决。
徐涵姝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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