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遛狗不牵绳,犬主被罚五十元
本报讯8月24日晚,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巡查发现,一居民遛狗没牵绳。对此,执法人员按照《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开出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0元。
当晚,城管执法人员在包河区曙宏新村巡查看到,不少居民在散步、遛狗。晚上7点53分,居民李某正在遛家里的两只狗,但是没牵绳,被执法人员发现。“之前对新法规实施确实不知情,我接受处罚。”李某说,文明养犬行动是为了市民安全着想,“今天是我不对,下次遛狗一定牵绳出门。”
随后,执法人员按照《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李某开出当场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定处以罚款50元。同时,执法人员还为其提供了犬绳,督促其立即将狗拴好。李玲玲毛娴静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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